教學目標
戲劇學系創辦於1982年,30年來持續發展,目前共有兩個單位,計:戲劇學系(學士班、碩士班、博士班)與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。
戲劇系有理論、劇本創作、導演、表演、舞台監督、戲劇顧問等領域,授與之學位如下:
理論:博士、碩士;
戲劇顧問:藝術碩士;
劇本創作:藝術學士;
導演:藝術學士;
表演:藝術學士;
舞臺監督:藝術學士
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(導演、表演、劇本創作):藝術碩士。
本系所的目標為栽培優秀的劇場藝術家、工作者和學者,強調原創力、專業性、團隊精神、思想與技法,理論與實踐並重;從大學部到博士班,連同劇埸藝術創作研究所,系所師生在課程、學術研討、讀劇發表、呈現和學畢製演出等等,不分系所年級彼此交融合作無間,實質上是個大團隊。強調演出,是本系所最大的特色。與劇場設計系所密切合作的多種課堂呈現、「排演」和「畢業製作」等課程所製作的演出,使本系所充滿創作的活力。期末時,三層樓高的四合院式戲劇系館,常常上下樓層各有演出,觀眾來自四面八方,形成一種獨特的戲劇文化。